本报北京5月30日电被誉为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制度,是在我国除诉讼程序外运用最广泛、最成功,并深受欢迎的一种纠纷解决途径和社区服务方式。记者在日前结束的第四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近20年来,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亿多件,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86万件。目前我国已建立98万个调解委员会、有近百万个调解员。
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在会上指出,人民调解工作是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发动人民群众管理社会事务的生动体现;是实现群众自治,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;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,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;是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。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要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形势,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,坚持“调防结合,预防为主”的工作方针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作用,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发展。高昌礼强调,要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稳定这一新课题、大课题抓紧抓好;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;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;要加快人民调解工作立法。
这次会议还表彰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251个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35名模范人民调解员,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,段正坤当选为新一届会长。